近日,江西省發改委印發《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申請合表居民用戶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贛發改價管〔2023〕393號)。根據通知,我省申請執行合表居民用戶的家庭人口基數劃定標準有所調整,由一“戶”住宅對應戶口簿常住人口5人及以上,調整為一戶“住宅”對應戶口簿常住人口和居住證持證人5人及以上。合表居民用戶用電價格按每千瓦時0.62元執行,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。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。


據了解,2012年,江西省發改委制定了《江西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》(贛發改商價字〔2012〕1229號),具體電量分檔如下↓↓↓
其中提到,城鄉“一戶一表”居民用戶,在實行階梯電價基礎上,可同時執行峰谷分時電價。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,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的住宅為一“戶”。沒有房產證明的,以供電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電表為單位。一“戶”住宅對應戶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,可申請作為合表居民用戶。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,用電價格為每千瓦時0.62元。
2013年,根據全省居民階梯電價試行情況及各地反應的實際問題,江西省發改委下發了《江西省發改委進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通知》(贛發改商價〔2013〕987號),進一步明確申請執行合表用戶用電價格的家庭人口基數劃定標準,由一“戶”住宅對應戶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,調整為5人及以上。
2023年6月20日,江西省發改委印發《江西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申請合表居民用戶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贛發改價管〔2023〕393號),其中明確,一戶“住宅”對應戶口簿常住人口和居住證持證人5人及以上的,可申請作為合表居民用戶。
辦理合表用電能不能省錢,與居民的年度用電量相關。當年度用電量超過3600度時,執行合表電價比較劃算。